横店东磁(00205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DMEGCDMEGC(SZ:002056)2026-03-27 12:04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 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等。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订应遵循的原则是:公平公正、 以岗定薪酬、与绩效挂钩、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 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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