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曙高科(688433)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曙高科2024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 4 号》")等现行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 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含经办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 实发表法律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