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通信(000586)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发行人)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就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事宜,本所已出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北京市金杜律师事 务所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律师工作报告》(以 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于 2026 年 3 月 9 日下发 《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 称《审核问询函》),本所根据《审核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以下合称前期法律意见书)中发表法律意 见的前提和假设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除非另有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的 报告期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