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300241) -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RefondRefond(SZ:300241)2026-03-27 11:50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六年三月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 222 号康泰创新广场 34 层 518057 电话:0755-83739000 传真:0755-26907494 http://www.tc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本次实施 2026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市瑞丰光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实施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Refond-瑞丰光电(300241) -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