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钼业(603993) - 洛阳钼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提高 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更好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参 照公司章程含义。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薪酬水平与市场发展相适应、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 合、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四)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1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制 第四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议,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