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兴(688655)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木勇)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作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捷兴"或"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制度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 案,并对公司相关会议审议的重要决策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 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化运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 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和所作出的决议均合 法有效。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刘木勇,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