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LA(02051) - 建议採纳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Vala Inc.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051) 建議採納經修訂和重述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 本公告乃由Vala Inc.(「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 規則」)第13.51(1)條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建議修訂和重述本公司的現有第四份經修訂和重 述組織章程大綱及第四份經修訂和重述組織章程細則,藉以(a)反映本公司的最新註 冊辦事處地址;及(b)納入若干輕微修訂(統稱「建議修訂」)。 本公司將在應屆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特別決議案,以供股東考慮 及酌情批准建議採納納入建議修訂的新一組第五份經修訂和重述組織章程大綱及第 五份經修訂和重述組織章程細則。 – 1 – 一份載有(其中包括)建議修訂進一步資料的通函,連同股東週年大會通告,將在適 當時候寄發予本公司股東。 承董事會命 Vala Inc. 主席、行政總裁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