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601211)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声明 关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三月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上市公司")委托,担 任其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独立财务顾问经过审慎核查,出具本 持续督导意见,特作如下声明: 1、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提供 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 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 责任。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