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恩电气(00245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对象 (一)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章程》中载明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原则:薪酬的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 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实施薪酬和绩效考核的管理机构, 负责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确认薪酬方案。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 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