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福(01929)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2026-03-30 08:31

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 組成 2. 提名委員會按 2011 年 11 月 17 日的董事會決議案而成立。 成員 3. 提名委員會成員須由董事會自董事中委任,並須包括不少於三名成員,當中須大多數為獨立非執 行董事。應委任至少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會議的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當中須最少一名成員為獨立 非執行董事。 4. 提名委員會主席須由董事會委任,並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或董事會主席。 會議 5. 提名委員會須在適當時候舉行會議,惟不少於每年一次。提名委員會主席須應任何提名委員會成 員要求召開會議。 6. 完整的議程和其他有關文件須及時、並於提名委員會會議擬定日期前最少三日(或其成員可能協 定的有關其他期限)發送至全體成員。 7. 公司秘書須為提名委員會秘書。 組織架構 1. 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為周大福珠寶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 (「本集團」))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轄下的小組委員會,由董事會授權代其審議本 公司董事會組成、委任、重選和罷免董事。 8. 提名委員會會議跟隨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經不時修訂)有關董事會會議相關條文的相同程序。 1 股東週年大會 9. 提名委員會主席(或倘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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