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股份(603172) -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三广发律师事务所 电话: 021-58358013| 传真: 021-58358012 网址: http://www.gffirm.com| 电子信箱: gf@gffirm.com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 429 号泰康保险大厦 26 楼 | 邮政编码: 200120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 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而 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 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于 2026年 3 月 30 日 (星期一)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新二村公司会 议室召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姚培琪律师、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