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塑科技(300599) -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21 号 粤海金融中心 28 层 邮编:510627 电话:(86-20) 2805-9088 传真:(86-20) 2805-9099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法律意见 致: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 的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 托,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就《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