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公用(60063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管理,建立、健全 科学有效的奖励与约束机制,激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决策、管理 与监督,提高公司经营效益与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企 业管治守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执行董事、 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二)按劳分配,责、权、利、贡献相一致;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 (四)薪酬与公司经济效益及个人工作目标挂钩。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待遇应当根据公司上市地的地区薪 酬水平、同行业水平、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当事人在公司的职级、职务、分管范 围、岗位责任、个人绩效、贡献等因素做出相应的核定和适时调整。 非执行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非执行董事领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 执行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