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仔机器人(00370)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Hong Kong Robotics Group Holding Limited 港仔機器人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70) (「本公司」) 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本公司根據於2026年3月30日的董事會決議案修訂及採納) 1. 成員 2. 主席 2.1 提名委員會的主席須由本公司董事會委任,並須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 3. 秘書 3.1 提名委員會的秘書將由公司秘書出任。若公司秘書缺席,其委派代表或由提名委員會在 會議上委任的人士,將可出席提名委員會會議及記錄會議紀錄。 1 1.1 提名委員會的成員須由本公司董事會委任。 1.2 提名委員會須由不少於三名成員組成,其中大部分成員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非執 行董事」),且至少包含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 4. 提名委員會會議的程序 除下文另有指明外,載列於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不時作出修訂)有關規範董事會會議 的規定,亦適用於提名委員會的會議及其程序。 4.1 法定人數 4.1.1 提名委員會會議的開會法定人數為任何兩名成員,其中一名成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4.2 會議次數 4.2.1 提名委員會應每年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