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吊顶(002718) -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评价结论的重大变化因素。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