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00068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