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0270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NSING TECHNSING TECH(HK:02701)2026-03-30 14:21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最少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并担任主席(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委任。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主席(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 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主席(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 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 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召集人)职责。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之秘书由公司的公司联席秘书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不时委任 其他任何具备合资格及经验之人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之秘书。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由董事会于委任时决定,最长不得 超过该成员的董事任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 法》《公司章程》《香港上市规则》、本议事规则或适用法律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 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 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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