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立科技(3010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 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本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的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