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601633)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1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6]字 0331 第 0181 号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关于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6]字 0331 第 0181 号 致: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城汽车"或"公司")的委托,担任长城汽车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相关 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