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信通(06188) - 内部审计制度
北京迪信通商貿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審計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北京迪信通商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內部審計監督和 風險控制,完善內部審計制度,提高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充分發揮內部審計作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署關於內部審 計工作的規定》《第1101號-內部審計基本準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 券上市規則》和《北京迪信通商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 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內部機構、所屬公司和具有重大影響的參股公司(以 下統稱被審計單位)。其中,所屬公司包括分公司,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 下屬公司。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內部審計,是指由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對公司財務收支、經 濟活動、內部控制、風險管理以及內部管理領導人員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等,實施獨 立、客觀監督並作出評價和建議,促進公司完善治理、實現目標的活動。 第二章 機構設置與人員管理 第四條 公司在董事會下設立審計委員會,制定審計委員會議事規則。審計委員 會負責審核公司財務信息及其披露、監督及評估內外部審計工作和內部控制。 第五條 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