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邦高科(300449)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安徽驿路微行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并向实际控制 人李柠先生全资控股公司北京智耘贰零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安徽驿路微行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安徽驿路 微行科技有限公司为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 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持有安徽驿路微行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交易对方已 经合法拥有安徽驿路微行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 让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前,公司已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 力,其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上市公 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持 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