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木集团(08232)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THAC GROUP (HOLDINGS) LIMITED 一木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IV. 投票 5. 在任何會議上提出的問題應以出席成員的多數票決定,若贊成與反對的 票數相同,則會議的主席(即委員會主席;如彼缺席,則為委員會任何一 名成員,而該名成員須:(a) 為獨立非執行董事;(b) 正出席會議;及(c) 由 出席成員選出主持會議)有權投第二票或決定票。 V. 書面決議案 6. 由委員會全體成員簽署的書面決議案的效力與作用,猶如其在委員會會 議上獲通過一樣。任何此類決議案可載於單一份文件或包含多份同樣格 式的文件。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232) 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職權範圍」) (經本公司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修訂及採納) II. 成員及法定人數 III. 會議次數 4. 委員會須每年舉行最少一次會議。如委員會的工作需要時,應該舉行額 外會議。 VIII. 匯報程序 IX. 刊發職權範圍 14. 本職權範圍的文本可應要求供任何人士免費索取,而本職權範圍將刊載 於本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網站。 1 I. 成立 1.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