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股份(30109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争 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水平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并确保公开、公 正、透明的原则;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和长远利益相结合,并与公司规模相适应 的原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奖惩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