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众车载(06830) - 建议修订及採纳第二份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细则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 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乃由華眾車載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 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51(1)條作出,內容有關建議修訂本公司現時有效的第二 份經修訂及重列組織章程細則(「第二份經修訂及重列組織章程細則」)。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建議對本公司之現有組織章程細則作出若干修 訂(「建議修訂」)。 建議修訂的主要範疇載列如下: 及採納涵蓋及整合所有建議修訂之第二份經修訂及重列組織章程細則(「第二份經修 訂及重列組織章程細則」)。 – 1 – (i) 使現有組織章程細則符合最新監管規定,包括上市規則有關混合會議及電子投 票規定、庫存股份及上市發行人以電子方式傳送公司通訊之相關規定; (ii) 為無實物證券市場制度作準備;及 (iii) 作出若干與該等修訂及上市規則一致之其他內務變動; HUAZHONG IN-VEHICLE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