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交通(601188) - 龙江交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审议稿)
HTDCHTDC(SH:601188)2026-03-31 13:22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总监、党委委员、工会主席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审议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 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人员包括: (一)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 立董事;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 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 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1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 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 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并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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