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胜创建(00896)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HANISONHANISON(HK:00896)2026-04-01 09:37

興勝創建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股份代號:896) 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成員 委員會的職務應為:─ (a) 至少每年檢討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組成(包括技能、知識、經驗及多樣的觀 點方面),協助董事會編制董事會技能表,並就任何為配合本公司的公司策略而 擬對董事會作出的變動提出建議; (b) 物色具備合適資格可擔任董事的人士,並挑選提名有關人士出任董事或就此向 董事會提供意見; (c) 評核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 (d) 就本公司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本公司董事(尤其是主席及董事總經理)繼 任計劃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e) 檢討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該政策所制定的目標的執行進度;及 (f) 支援本公司定期評估董事會表現。 提名委員會應獲供給充足資源以履行其職責。提名委員會履行職責時如有需要,應 尋求獨立專業意見,費用由本公司支付。 二零二六年四月一日 提名委員會(「委員會」)須由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委任並至少要有三名成員。 委員會須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主席。大多數成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 事,而至少一名成員為不同性別。 會議 會議法定人數應為任何兩位委員會成員,其中一位必須為獨立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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