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优绿能(301590) -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 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优优绿能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优优绿能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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