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600668) - 2016 Q4 - 年度财报
2016 年年度报告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6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5,229,526.79 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 204,361,006.72 元。按母公司的本期净利润 204,361,006.72 元为基 数,提取 10%法定公积金 20,436,100.67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448,349,749.42 元,减去 2015 年度现金分红 61,935,089.04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570,339,566.43 元。 公司 2016 年度拟进行现金分配,以 2016 年末股本 344,083,82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 86,020,957.00 元(含 税)。 2016 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