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Venture(VEMLY) 证券时报网·2024-12-04 17:15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宇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 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148 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 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中国证券业协 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