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Venture(VEMLY) 证券时报网·2024-12-09 17:51
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4年12月10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12月10日(T+2日)日终有足额 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 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 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浙江蓝宇数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宇股份"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 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 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 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