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未审议披露关联交易等被警示
因未审议及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的相关协议等多项违规,西藏珠峰资源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西藏珠峰或公司)及实控人黄建荣等被警示。 西藏证监局网站截图(下同) 西藏证监局网站10日披露的监管信息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 等规定,该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关联交易账务处理及信息披露不准确、未审议及披 露关联交易、未披露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的相关协议、未及时披露担保进展情况、业绩预告披露不 准确等违规行为。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相关规定。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西藏珠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 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西藏证监局认为,黄建荣作为西藏珠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组织、参与、知悉上述违规行为, 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张杰元作为西藏珠峰时任总裁,宋孜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