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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矿业: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海南矿业: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 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3 月重新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六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保持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 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绩效,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及《海南矿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海南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 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的专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