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页 次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39712_B02号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 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 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