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力图: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佳力图: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佳 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 270 号苏宁环球国际中心 43 层 电话:025- 85803866 传真:025- 85803680 邮编:210029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5H0009 号 致: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 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