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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 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300449HBGK(300449) 证券之星· Zheng Quan Zhi Xing·2025-03-27 12:50

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三月 北京君嘉律师事务 所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I 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另有特别说明,下列左列术语或者简称具有右列所述含 义: 公司、汉邦高科 指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指 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该 限制性股票 指 等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 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高 激励对象 指 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成员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 授予日 指 交易日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 有效期 指 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用 限售期 指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的期间,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完成授予登记之日起算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 解除限售期 指 有的限制性股票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