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聚隆: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聚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 律 意 见 书 苏同律证字2025第045号 南 京 市 建 邺 区 贤 坤 路 江 岛 智 立 方 C座 4层 邮 编 : 210019 电 话 : +86 25-83304480 传 真 : +86 25-83329335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苏同律证字2025第045号 致: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接受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京聚隆"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法律法规发表法律意见,并不依据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