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赛克: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独立董事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 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后续资金需求的角度来 看,该方案是客观、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较上年同期减少6.33%,公司净资产168,105.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53%。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