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顿电子: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3月修订)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战略、 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三)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及《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负责制定公司薪酬政策方案以及考核办法。 董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 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监事的薪酬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