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数据资源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 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 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 出不再调整。 2.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 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 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3.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 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 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