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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岹科技: 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 兴华所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认为,中兴华所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审计意见。具体 情况如下: 一、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二、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 审计投入 (二) 执业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 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8人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 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