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峰岹 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峰岹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7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09.0850 万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8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9,344.9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人民币 16,498.79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