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冠科技: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康冠科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 编:518038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电子邮件(E-mail):info@sundiallawfirm.com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5)第 021 号 致: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冠科技")与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协议》, 信达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的特聘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