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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 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零二五年三月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问询函回复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问询函回复 目 录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 称"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作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瑞玛精密""公司"或"发行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会同发行人及申报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 则,对本次问询函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本次问询函回复如下,请审 核。 说明: 本回复报告所称报告期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9 月,报告期各期末指 2021 年 12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