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 关于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德恒 01G20240371-3 号 致: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星期一)召开。北 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杨兴辉律师、朱晓娜 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公司本次会议,并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