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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01633GWMOTOR(601633) 证券之星·2025-03-31 10:18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字 0331 第 0240 号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字 0311 第 0240 号 致: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城汽车"或"公司")的委托,担任长城汽车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注销")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长城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