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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传媒: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0433 号 致: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 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美传媒"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 参加思美传媒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关于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 律 意 见 书 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电话:+ 86 571 8790 1110 传真:+ 86 571 8790 2008 www.tc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思美传媒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 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思美传媒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之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思美传媒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