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 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一、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专项说明和审核意 见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3 人因劳动关系解除而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根据《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林开涛、张学、刘巍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京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4 月 3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 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