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股份: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二O二五年四月 致: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威 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基于公司已作出如下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 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依法审核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的通知等公告事项; 书等; 记录及相关资料; 鉴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就本次股东大会发表律师见证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名,均为公司董事 会确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