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北汽蓝谷: 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600733BAIC BluePark(600733) 证券之星·2025-04-03 11:3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 德恒 01G20250023-01 号 致: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3 日(星期四)召开。北 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吴莲花律师、杨子权 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 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