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15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回购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公司披露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二、回购股份的 ...